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5月24日桃教特字第1130046725號函辦理。 |
二、 | 研習講師:佑勝律師事務所主持 謝清昕 律師。 |
三、 | 研習主題:教師正向管教與相關法律知能研習。 |
四、 | 研習日期:113年8月27日,9:00-11:30。 |
五、 | 研習地點:本校國小四樓視聽教室。 |
六、 | 研習對象:本校國中小教職員。 |
七、 | 報名事宜:請於即日起至113/8/28(三)前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登錄單位:桃園市立楊光國中小 |
八、 | 參與本研習之教師,請准予在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參加,全程參與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
九、 | 注意事項: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
十、 | 聯絡人:生教組長,03-4827987分機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