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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24-11-29 | 點閱數: 106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25健康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本院獲選為方案之特約醫療院所,特規劃健康99—全國公教健檢4500元專案、7000元專案、16000元專案及32000專案(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及附件四)供貴單位同仁酌參選擇,並以專案方式提供個人或團體預約受檢,附上體檢預約單(附件五)或直接來電即有專人服務。 二、 本方案含同行眷屬、單位約聘人員及工友均可依此優惠方案一併辦理,敬會貴單位公告所屬同仁知悉。  
重要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24-11-27 | 點閱數: 83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
公告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24-11-19 | 點閱數: 252
一、 依人事總處113年11月11日總處綜字第113100190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 為建構健康友善之職場環境,落實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3條、性別平等工作法等規定,請於辦理旨揭案件時,確實依前開人事總處函示、「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申訴作業注意事項」與各機關學校自訂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處理規範辦理,並踐行標準作業程序,妥適規劃辦理時程及時效管控;適時向機關首長和單位主管說明相關規定,並請關心同仁,重視機關和諧及相互尊重,避免發生職場霸凌或性騷擾情事。 ... 觀看完整文章
重要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24-11-08 | 點閱數: 209
一、 依據憲法法庭113年8月9日憲庭力108憲二214字第1131000452號公告憲判字第7號判決略以,教育部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合格教師資格代理教師之職前年資提敘事項,授權地方政府訂定補充規定,違反中央與地方之權限分配原則;相關函釋以合格代理教師尚未獲得專任教職為由,(得)不採計其職前年資做出差別待遇,有違反平等原則之虞,相關授權之規定及函釋違憲部分,應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至遲於屆滿1年時,失其效力。 二、 次依現行「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以下簡稱實施要點)第9點第3項明訂「代理教師需俟擔任...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24-10-21 | 點閱數: 246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15日臺教人(二)字第1130084812B號函辦理。 二、 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15日臺教人(二)字第1130084812A號令,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曾任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聘任、等級相當及服務成績優良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職族語老師年資,為教師待遇條例第九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經教育部認定等級相當之服務年資,得按年採計提敘薪級。其等級相當之對照及服務成績優良之認定基準,比照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三目及第三條第一項第十一款所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24-10-21 | 點閱數: 307
一、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0月14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111371A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考核辦法)第6條第2項第6款第8目規定:「體罰、霸凌、不當管教或其他違法處罰學生,情節輕微經令其改善仍未改善。」是以,教師如確有體罰、霸凌、不當管教或其他違法處罰學生,情節輕微經令其改善仍未改善情事,應予平時考核,始可對之為申誡之懲處。然實務上屢有誤用該目規定(即未令教師改善或誤以為已令教師改善),致有錯誤之事實認定及關於事實與法律概念關係涵攝明顯錯誤作成瑕疵判...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24-10-17 | 點閱數: 174
一、 依銓敘部113年9月6日部法一字第1135742621號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3年9月30日總處培字第113302696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各1份。 二、 銓敘部為增進「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之理解及填寫確實,避免公務員因未諳法令而觸法,於113年9月6日修正該調查表,並加註「注意」及「說明」事項,同時配合該調查表內容製作「問答集Q&A」(已置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人事管理類別項下),俾利瞭解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範;人事總處復參照上開修正事項,更新於公務人員...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24-09-19 | 點閱數: 179
一、 為有效提供本市教師專業諮詢,支援教師解決身心工作壓力 ,發揮教育專業,提升教育品質,本 市於復旦國小建置教師關懷專線(Taoyaun Teacher's Helpline) 服務中心。 二、 前揭服務中心相關資訊及服務內容臚列如下: (一) 專線:0800-520-928(我愛您928)。 (二) 對象:本市公私立高國中小現職校長、教師及員工。 (三) 內容:...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