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所送114年度「周產期高風險 孕產婦追蹤關懷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21268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弱勢族群孕產婦健康,規律產檢並提升孕產相關健 康識能,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4年度補助22個地方政府 衛生局,
結合280家產檢院所及相關單位共同推動旨揭計 畫,針對高風險孕產婦提供孕期至產後6週之衛教諮詢、關 懷追蹤及資源轉介等服務。
三、請 如有符合本計畫收案條件者,可轉介予各 地方政府衛生局或參與本計畫之合作單位,俾利提供相關 孕期照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