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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衛生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6-03-19 | 點閱數: 96

主旨:檢送本市辦理「115年度市屬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推廣校外 教學活動」實施計畫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5年1月30日桃教體字第1150009296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為推廣本市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老街溪河川教育 中心、澗仔壢環境教育中心),

       引導學生認識在地環境與 人文關係,藉由專業課程豐富師生環境學習經驗 。

三、活動資訊如下(詳參附件):

(一)辦理期程:115年3月至11月。

(二)辦理地點:老街溪河川教育中心、澗仔壢環境教育中 心。

(三)活動時間及場次:115年3至6月、9至11月每週二、四、 五,依場所排定時間為準,共計50場次。

(四)活動內容:依年級規劃不同環境教育主題課程4小時(詳 參附件)。

(五)參與對象:本市各級學校。

(六)報名方式:

1、第一階段:上網預(網址:https://forms.gle /S4R6WaiMcVcyhofN8 】(填寫完不代表錄取,請務必完 成第二階段程序)。

2、第二階段:填具申請表核章後傳真(03-4223787)或 掃描檔電郵至rectyc@gmail.com始完成報名 ,錄取場 次另函通知。

(七)補助原則:

1、本案補助每校每場次活動費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整 (含交通費及保險8,000元、餐費2,000元,不得勻 支),

       惟河川教育中心鄰近學校(新榮國小、新勢國 小、中壢國小、中壢國中)僅可申請餐費2,000元。

2、每校至多申請2場次,倘至4月底仍未滿50場次,將取 消每校2場次限制,開放各校申請。

(八)經費核銷:

1、申請學校於錄取公告後兩週內檢送統一收據(繳款 人:桃園市平鎮區新榮國民小學)逕寄新榮國小學務 處。

2、活動結束後2周內請依附件格式檢送活動成果照片(紙 本及電子檔各1份,電子檔電郵c001@szps.tyc.edu. tw)、

       收支結算表、結餘款支票(繳款支票抬頭:桃 園市平鎮區新榮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予新榮國小學 務處廖主任彙辦(各校自留影本)。

四、本案如欲諮詢報名事宜,請洽河川教育中心林瑋琦主任, 聯絡電話:03-4221469;

       如有經費與成果相關事宜,請洽新榮國小學務處廖主任,聯絡電話:03-2806200分機 310。

  • 實施計畫-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推廣校外教學活動.docx
    1) 實施計畫-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推廣校外教學活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