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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6-05-21 | 點閱數: 21

   師培中心辦理各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之最低應修學分要求如下:

  • 中等學校師資類科:至少二十六學分。

  • 國民小學師資類科:至少三十學分。

  • 幼兒園師資類科:至少四十六學分,應包括教保專業知能課程三十二學分。

  • 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至少四十四學分。

  • 中小學校師資類科:至少五十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