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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教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6-07-27 | 點閱數: 31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及桃園市立內壢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內壢國中)115716日內國學字第1150005713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摘錄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徵件對象:

1、          國中組:桃園市各國中學生,每校至多薦送6件,惟規模數達60班以上學校得至多薦送10件。

2、          國小高年級組:桃園市各國小高年級學生,每校至多薦送6件。

3、          國小中年級組:桃園市各國小中年級學生,每校至多薦送6件。

(徵件時間:115929日(星期二)起至同年102日(星期五)止。

(徵件作品主題:以敬師為主題,圖樣不限,可以是畫最尊敬的師長或校景等,搭配一則敬師佳句,書寫於作品紙上。

(作品規範:

1、          作品大小:6cmx18cm,橫式直式不限。

2、          紙質不限,繪畫媒材不限(油畫、壓克力、水彩、色鉛筆、彩色筆、粉彩等都可),但須平面,僅能手繪,不接受電腦繪圖。

3、          參賽作品須填寫報名表(如附件)浮貼在作品背面,報名表可自行影印。

(收件地點:桃園市內壢國中(地址:32069桃園市中壢區復華一街108號)學務處訓育組。

(獎勵辦法:

1、          獲獎學生:計有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與國小中年級組等3組,各組分別選出3名特優、5名優等、10名佳作,頒發獎盃(或獎狀)與禮券,以資鼓勵。

(特優:核予獎盃一座及禮券1,200元整。

(優等:核予獎狀一幀及禮券800元整。

(佳作:核予獎狀一幀及禮券300元整。

2、          指導老師:

(指導學生獲特優者:核敘嘉獎2次。

(指導學生獲優等者:核敘嘉獎1次。

(指導學生獲佳作者:核敘獎狀1紙。

(參加作品獲選者之指導教師身分非屬公教人員者,核敘獎狀1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