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main menu visibility
本站功能選單
站長工具箱
Tad Tools 工具包
場地預約
填寫維修單
:::
登入
登入
帳號
密碼
登入
(03)-4827987
(03)-4826764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
本站消息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114年6月2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2437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
公告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25-07-02 | 點閱數: 24
一、
依據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2437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吳專員,電話:(02)7736-7790。
1) 1140701-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2) ATTACH1-教育部 函.pdf
3) ATTACH2-教育部 令.pdf
4) ATTACH3-修正條文.odt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P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