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main menu visibility
本站功能選單
站長工具箱
Tad Tools 工具包
填寫維修單
:::
登入
登入
帳號
密碼
登入
(03)-4827987
(03)-4826764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
本站消息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轉勞動部就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之解釋令1份,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公告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25-12-22 | 點閱數: 41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2月9日總處培字第114002492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
有關各機關學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家庭照顧假之請假計算單位,請依勞動基準法及旨揭令釋辦理。
1) 1141217-桃園市政府 函.pdf
2) ATTACH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書函.pdf
3) ATTACH2-勞動部 函.pdf
4) ATTACH3-勞動部 令.pdf